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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离婚程序有: 一、首先是进行调解; 二、调解无效后才会走司法程序; 三、在出具证明之前还要经过军内调解,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是军人离婚中...
我们都知道如果是现役军人要结婚,那么,在去民政局进行登记之前,需要的材料是非常多的,而且还需要经过领导的层层把关。首先,双方肯定是必须已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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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必要,军人结婚登记必须持有下列证件:(1)户;(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4)婚前检查证明(参考);(5)双方合影4张彩色照片;(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特殊情况加:(1)离婚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必须出具生效证明;(2)丧偶必须持有原配偶死亡证明。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根据民政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二、户口簿问题当事人不能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集体户口簿本人的户口卡或加盖单位印章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者另一方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办理结婚姻登记。
“10月1日起就实行新《婚姻登记条例》了,不要单位证明了!”针对这样的说法,民政部门的同志澄清说,这样的说法有片面的地方,因为军人结婚仍然需要相关证明材料。 据市民政局有关同志介绍,新《婚姻登记条例》部分内容不适 用军人,军人在办理婚姻登记的时候仍需要部队有关证明材料。也就是说,军人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仍然按原来的规定办理。
第一,婚姻必须由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或干涉第三方。第二,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第三,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不能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医学上不能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如精神疾病、性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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