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
离婚手续的办理地点为: 1、协议离婚的,一般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诉讼离婚的,双方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手续的办理地点为: 1、协议离婚的,一般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诉讼离婚的,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可以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的,应去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或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立案。
应当到北海铁山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当事人持户口本、身份证、证以及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3人已浏览
39人已浏览
78人已浏览
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