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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的话,在保证期间债权人向担保人提出承担责任的要求后,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在婚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作出的担保显然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即使配偶知道担保,也不能成为他们应该承担担保责任的原因。而且,一旦担保人代替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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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侵权诉讼中,如果侵权行为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实施的,构成共同侵权,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一方实施的,属于个人债务,由侵权人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共同加害行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共同危险行为】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的话,在保证期间债权人向担保人提出承担责任的要求后,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担保人的配偶应与担保人共同承担责任。如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担保人的配偶与担保人之间有关于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不混同,双方独立支配自己的所得财产的话,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
有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侵权诉讼中,如果侵权行为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实施的,构成共同侵权,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一方实施的,属于个人债务,由侵权人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共同加害行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共同危险行为】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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