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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汉族,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女方:,汉族,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男、女双方于年月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
婚协议书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因子女生活费、费、医疗费、对外赔偿等,延迟支付的一方应按日向全部垫付一方支付未支付金额千分之六的延期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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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2、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夫妻双方如,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订,并办理离婚登记。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书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1、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权、; 3、的处理; 4、的处理。鉴于若离婚协议书措辞不严谨、或考虑不周全,甚至约定一些无法执行的事项,往往容易产生纠纷,为避免存在不利因素及隐患,建议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定要慎重对待。
×××,男,生于××年×月×日,汉族,××××公司员工,住××市××路××号×××室×××,女,生于××××年×月×日,汉族,无业,地址同上。×××与×××于××××年×月×日经人介绍结婚,婚前了解不深,认识三个月后即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和,经常吵闹,无法共同生活。因结婚时间很短,没有子女,没有共同财产,双方一致同意离婚,达成如下离婚协议如下: 1、双方自愿离婚,达成一致意见 2、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财产争议 3、没有子女 4、婚前×××带过来的财产仍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由女方带走。协议人:×××(签名)×××(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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