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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委托律师代为出庭...
规定情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有哪些? 《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复议的诉讼代理人对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复议期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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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第三人可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申请人,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不能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中。申请人,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向行政复议机构报告。
代理人可以是律师、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代理行政诉讼的授权委托书需要写明授权人姓名、授权代理的案件;授权范围;并由授权人签名。基本格式如下:授权委托书某某某诉某某某行政诉讼纠纷一案,特委托某某某作为某某某的诉讼代理人。授权范围为一般委托(或者全权委托),权限包括:代为提起、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接收法律文书;代为提出上诉等。委托人签名年月日《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可以。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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