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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
合伙人有权处理资金去向,至于携款潜逃,依据刑法属于职务侵占罪,你可以到公安报案,经济侦查警察会立案处理的。但是如果存在生意的账款问题等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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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逃跑合伙人以自己个人名义借债,则与合伙公司无关; 2,如果是以合伙公司名义对外借债,则由合伙人连带返还。在其中一个合伙人逃跑情况下,债权人能够向其余合伙人追索借债。合伙人将来再向逃跑者追偿。 3,可能涉嫌犯罪的,应当报警立案。 4,合伙公司的法律关系松散,有的事实上合伙人并无显名登记,对外文书不尽规范等,都会出现其他情况。
1、携款潜逃是违法行为,具体情况不同,定义不同罪名。其中,“非法所得钱款”包括侵占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财产、非法挪用的公款、所受贿赂等。员工携带公款逃跑20000以上,就可以到公安机关立案侦破.其行为已经构成携款潜逃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2、也就是说,若认定是贪污罪,卷款50万,量刑起点就是十年以上,基准刑应该是13年到14年6个月之间。 以职务侵占罪来说,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携款50万潜逃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刑期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作为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这样的话基准刑应该是8年4个月到9年4个月之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据此,可以确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而言,包括: (1)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 (2)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以上人员均是单位正式在册或者在编人员,或有特定的职权、职务,或从事一定具有实际内容的工作,可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财物而成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相对而言,盗窃罪只是一般主体,不需要行为人具有特殊身份。
1、《合伙公司法》合伙公司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商定解决;合伙协议未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商量决定;商量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给钱比例分配、分担;不能确定给钱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商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受全部亏损。 2、本案中你作为合伙人,是能够主张利润分配的; 3、且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公司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公司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公司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公司;给合伙公司或者其他合伙人导致损失的,依法承受赔偿职责。 4、合伙人现在不出你方利润,你方能够依法向法院诉讼,要求另一方将利润分配给你,并且能够要求另一方赔偿你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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