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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建设工程合同而言,违约金和利息损失能否并处,应考虑合同是否有明确约定区别对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以同时...
1、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和利息能同时主张。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以同时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利息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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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工程预付款的相关注意事项: 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就建设工程合同而言,违约金和利息损失能否并处,应考虑合同是否有明确约定区别对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以同时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利息的,以约定为准,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和利息之和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发包人可以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1、发包人未按施工全责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如果施工合同有约定利息的,施工方可以同时主张违约责任和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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