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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不予受理上诉判决执行书的有关内容, 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执行申请)___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
不予受理的情况有这么一些,都了解后在去写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起诉状。关于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具体情形有哪些?按照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不予受理,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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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不予受理的裁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依法上诉。二审法院对不服一审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也一律使用裁定。对于原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裁定撤销原裁定,做出正确裁定 所以,我认为这种情况下应裁定撤销原裁定,发回重审,而不是径行判决。
上诉人:,女,汉族,19年5月日出生,无业,住辽宁省朝阳市。被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代表人:,部长。住所:北京西单。上诉人因不服级人民法院()一中行初字第号行政裁定,现提起上诉。上诉的请求如下:上诉请求 1.撤销北京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中行初第号行政裁定书,并受理本案 2.请求依法判决被上诉人履行法定职责, 3.本案诉讼及其他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上诉理由就北京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中行初第号行政裁定书认定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裁定,上诉人认为该认定理由不清楚且结论不成立。上诉人认为本案并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第二款规定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事项。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12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本案中,上诉人.因此,上诉人对该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因此,上诉人认为北京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对上诉人的起诉不予受理的裁定有误。为了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向你院上诉,请求裁定撤销北京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中行初第号行政裁定书,并受理本案,依法判决被上诉人履行法定职责。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年月日附:上诉状副本1份。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2)南民四初字第4号民事裁定书 2、判令依法裁定准予原告立案。(注B)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于2011年9月1日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经立案审查后,于2011年9月5日向上诉人下发了《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2)南民四初字第4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对于上诉人的全部请求不予立案,现上诉人不服该裁定,向贵院提起上诉,理由如下: 1、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建设工程承包关系真实,上诉人履行了双方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上诉人所请求的是在建设施工合同履行后,与被上诉人形成的债权。 2、上诉人所请求的优先受偿权也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问题的批复》规定,上诉人债权为建设工程合同之债,该债权被法律赋予优先受偿,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综上,上诉人的起诉的全部请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08条的规定,依法应准许立案。原审不予立案的裁定显系错误,望二审法院予以查明并裁定准许上诉人立案。(注C) 此呈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天津泽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1年0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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