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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办理条件: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常住户口表》(表上需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3...
1、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内地居民收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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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孩子的户口落户的事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后需要到县级以上民政局办理收养证,然后再到收养人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一)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二)填表后到单位(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三)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四)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五)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六)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手续。如果要对收养孩子上户,应当先带收养的孩子到民政局办理收养证,在到机关办理相应地入户手续。
收养福利院孩子的程序: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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