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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 1. 将诉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并进行立案审查。 2. 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一旦交费成功,...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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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 1. 将诉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并进行立案审查。 2. 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一旦交费成功,法院将立案。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当事人可以在10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3. 法院在受理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当事人,并要求其在15日内进行答辩。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立即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和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需要提前3日进行公告。 4. 开庭审理。法院将宣布开庭,并核对当事人身份。合议庭成员将由法官组成,并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法庭调查时,当事人可以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并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证人可以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当事人可以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并进行法庭辩论。 5. 调解。在法庭的主持下,当事人可以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可以履行调解书内容,或者申请执行向法院申请。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二、上诉 1. 上诉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 2. 法院在5日内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当事人需要在15日内进行答辩。二审审理维持原判,改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如果当事人不服二审维持原判的判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二审法院申请再审。 3. 二审立案后,当事人可以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4. 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的话,予以立案。证据交换后,上诉的裁定将直接进行裁决。如果二审的判决需要开庭审理,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开庭审理时,当事人可以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并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证人可以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当事人可以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并进行法庭辩论。 5. 在法庭主持下,当事人可以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可以履行调解书内容,或者申请执行向法院申请。如果当事人不服二审维持原判的判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二审法院申请再审。
一、起诉 1. 将诉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并进行立案审查。 2. 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一旦交费成功,法院将立案。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当事人可以在10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3. 法院在受理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当事人,并要求其在15日内进行答辩。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后,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法院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排期开庭前,法院需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和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需提前3日进行公告。 4. 开庭审理时,法院将宣布开庭,并核对当事人身份。合议庭成员将在宣布开庭时告知当事人。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法庭调查时,当事人可以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并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证人作证时,需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并出示相关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当事人可以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并进行法庭辩论。 5. 在法庭主持下,当事人可以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可以履行调解书内容,或者向法院申请执行。如不服判决,当事人可以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二、上诉 1. 上诉人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 2. 法院在5日内向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3. 二审审理维持原判,改判或者发回重审。当事人可以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向法院申请执行。如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4. 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话,予以立案。证据交换后,上诉的裁定将直接进行裁决。在上诉的判决开庭前,法院需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和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需提前3日公告。 5. 在法庭主持下,当事人可以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可以履行调解书内容,或者向上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事件三个月内判决。《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一、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二、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三、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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