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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不以工商登记为准。 工商登记虽然具有对外公示的效力,其中记载的公司股东及相应股权份额信息,一般应作为法人对外交易之基准,但在公司内部...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权转让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自愿公平原则,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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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不需要工商登记,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相应的工商登记。 一般情况下,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但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引起股东名称变更的,不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按照我国公司法律,有限公司的股东属于公司行政登记的事项、即行政许可的内容。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构成股东变更的事实时,应提交公司登记机关作相应变更登记。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在相关到发起人股权转让、大股东监控和公司收购三个事项时,要向证监会报告备案,相应事实形成并或证监会批准后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或变更。 一般股权转让未构成有限公司股东主体变更或股份公司的股票交易不需要到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当然有限公司在年检时应当将反映资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比例的股份变化提交公司年检机关(即登记机关)备案。从法理上来看,我国实行法定资本制,公司承担无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故有限公司股东的股份应当在动态中确定和公开,至于动态备案的周期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备案不是许可,不需要法定。登记机关一般在年检的义务中包含审查备案。
如果双方明确约定某日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登记,到期不办,承担若干违约金,则约定有效。应当支付违约金。因为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是一项合同义务。股权转让,有些人认为股权在股权转让合同成立生效后转移给受让人,有人认为是记载于股东名册后转移,还有人认为是公示登记后移转。事实上应在股权转让合同成立生效后转移。工商登记是对外的公示效力,双方约定此义务,应当履行。在此提醒: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不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属于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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