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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被告确实没钱、没财产,人民法院有可能会暂停终止程序,待被告有财产线索之时,再继续执行。如果被告有财产而故意不配合法院的...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可执行财产的时候,你申请恢复执行。办法就是你尽量去搜寻被告的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 不会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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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赔偿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等之规定,只有等待赔偿人有财产时才能申请执行。若赔偿人死亡无遗产或无收入来源、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民法院可裁定终止执行。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情节严重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部分侵犯财产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有些犯罪分子在被处以没收财产的处罚以前欠有他人的债务,可否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呢对此,我国《刑法》第六十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指出:“刑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是指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负他人的合法债务。”所以,根据以上规定可知,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负他人的合法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以没收财产偿还。
没收财产的执行,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保留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必要的生活费用;判处没收财产时,不得没收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当拥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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