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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范围1。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海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下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时,受害人有权取得行政赔偿:1)非...
关于行政赔偿的范围有哪些《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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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对公民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失,受害人依法获得赔偿的情形。《国家赔偿法》已经就行政赔偿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法律链接:《国家赔偿挑动》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 7、违法征收、征用财产。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赔偿的免责范围,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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