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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
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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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医院需要赔付医疗费、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死亡赔偿金的支付死亡赔偿金应当一次性支付。另外还有丧葬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1、医疗事故产妇死亡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主要责任。 2、因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医院应退还患者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 3、住院治疗期间的误工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患者住院伙食补助费、病历复印费、卫生用品及营养品费用、精神损失费等应由医院予以赔偿,赔偿的具体数额,由法院确定。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5)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者残疾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6)交通费:根据实际费用计算。(七)死亡赔偿: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20年。(8)丧葬费: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为六个月。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为18岁;成年近亲属,计算为20年。(十)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医疗过错程度和损害后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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