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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股东的股份强制执行是将其名下的财产直接进处分,而不管该股东是否同意。由于此时该股东的权益是会受到较大的侵害的,故而在一般的情形下,若是公...
隐名股东的股权不可以直接强制执行。因为是否是公司股东,应当以工商登记上的股东名册为依据。股东名册上没有登记的,无论其是否真正出资,在经过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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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但是可以强制执行其所占股份份额。
对于股东的股份强制执行是将其名下的财产直接进处分,他的股份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债权人依生效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查明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以清偿股东所欠债务时,才可进入对股东在企业的股权强制执行程序。在实际操作中,股权的强制执行应按一定的程序进行。强制执行股权的基本程序是: 1、向股份企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股权情况和股份企业的有关情况 债权人依生效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查明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股东所欠债务时,才可进入对股东在企业的股权强制执行程序。 2、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 3、被执行股权进行作价 由于对股权作价我国目前尚无法律规定,且投资的方式和种类异常灵活,因而对股权作价较为复杂。应委托有合法资格的专门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4、通知其他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 若其他股东愿意行使优先购买权并付诸实施,则股权转让的金额直接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股权执行即告结束。若其他股东不愿购买,则视为同意股权依法转让。 5、由法院发布转让股权的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转让股 招标时以所做股权价值为基础,允许竞买。同时还应充分体现公平自愿原则,也应给予企业以一定的选择新股东的权利。 6、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中标人确定以后,应右转让方与被转让方签定股权转让的正式合同,记载转让的各种事项,如法律规定应办理审批等手续的,还应办理相应的手续方使股权转让得以完成。若被强制执行股权的股东不愿意与被转让方签定合同,则法院可依职权向其企业和其他审批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变更新股东,以充分保护债权的最后实现。 强制执行的目的一般都是由于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或者是公司已经破产,并且强制执行的主体,只能是法院,故而对于民事主体个人来说,需要先收集对方财产不足的证据,然后向司法机关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股东负债,裁判生效而拒不履行相应法律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股权,法院作出裁定后,便会执行相应部分的股权,若股权被执行完毕,则不再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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