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公司注销前,公司应该先进行注销前的清算。公司清算注销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先编制公司解散的资产负债表;然后核算清算费用;核算变卖财产物资的...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 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参照财政部《企业兼并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第一条:旧账结束,丧失法人资格的企业结束旧账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借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对于注销清算的公司,清算完毕,注销登记后,借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同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公司所有科目的余额为零,从而结算;《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一、企业注消前,应该先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 企业清算账务处理的步骤为:编制解散的资产负债表;核算清算费用;核算变卖财产物资的损益;核算及收回账面债权,清偿债务及损益;核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核算剩余财产及其分配;编制清算损益表,清算结束的资产负债表。 二、帐务处理 1.于终止经营日编制资产负债表,这和正常经营日的资产负债表编制相同。 2.清算费用:清算组成员的各类报酬及财产变卖,债权债务处理过程发生的一切费用。
通常情况下,公司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时对债务作出处理。但是,很多情况下,股东为了逃避债务,不清算或者清算不合法甚至“主动吊销执照”的方式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对此,法律给出了明确规定,以惩罚该类行为主体。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常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注销公司等,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追索相关股东,以实现债权。清算人员具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依据公司法第205条、206条、207条之规定,清算组及清算人员在清算过程中具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破产法对清算及责任的规定非常具体。合伙企业清算是,清算人有违法行为,对债务承担偿还和赔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在企业破产时,行为人具有破产法第31条、32条、33条规定的行为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后注销前的诉讼主体资格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在注销登记完成前,其主体资格问题备受争议。这也是部分公司借吊销讨债的切入点。一种观点认为,吊销执照后,公司主体资格消失,公司不能再有清算外的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司吊销执照后,依然可以作为诉讼主体。我同意后一种观点,理由是,吊销是被动的,公司还没有来得及清算,因此,许多问题需要解决,赋予其一定的主体资格利于后续问题的解决。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70人已浏览
1,786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1,1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