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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只有一个理由:彼此之间已经没有感情。所谓的报复对方父母,是一种偏激的说法。没有人把自己的婚姻当做报复的工具,把自己的爱和责任当做儿戏...
以揭发对方父亲受贿为由迫使对方与自己结婚,不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两种情况可以撤销婚姻,其中一种就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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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有自主选择权。孩子已满八周岁,父母离婚协议子女抚养权时,需要征求子女意见。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对我来讲,现在看来是一种解脱,我本来不想这样,实事上我们才刚结婚不到半年。可是争吵,生气已经是家长便饭了。他是农村长大的,又考上了大学,所以他父母以他为骄傲,从不让他干家务活,所以现在不论我工作多忙,他都不会主动去做家务,我在家时提醒他让做时,他就很反感,一开始还听,现在我一开口,他就不是跟我吵就是跟我讲条件。更不可义的是我让他注意一下自己作为男人的形象,剪剪自己太长的手指和脚指甲。他就不听,象洗脚,刷牙这样事情我每天晚上都费口舌逼他去,他才很不情愿的去。一天天的这样,我很累,也很恶心,原来他是这样龌龊,如此的懒惰,我受不了跟这样的人生活一辈子,我跟他反复提过多次,他都改不了。我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除了离婚。现在的我身心疲惫到了极点,频繁的争吵生气使我的身体也出现了问题。他也跟本不顾及我的身体。我没有可以说服我自己继续跟他过下去的理由。
离婚案不可以委托父母办理。离婚必须是夫妻双方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因为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法律行为,具有强烈的人身性,只能是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决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协议离婚,更不允许他人冒名顶替办理离婚手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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