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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月1-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 2、社保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予以审核。 3、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并足...
城镇居民社保如何办理: 1、每月1-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所提出申请; 2、社保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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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月1-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所提出申请;2、社保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参保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退还资料给申请人并说明原因;3、参保人员达到的当月,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1-20日到申报地社保所进行待遇资格初审;4、乡镇社保所对养老待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社保局居民养老科,居民养老科1-24日进行资格复审;5、县社保局按月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申请材料:1。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本人页、增减页)。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4、严重残疾人还需提供一、二级残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独生子女家庭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独生子女资格证明。办理流程:如何办理城镇居民社保:1。每月1日-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会保障办公室提出申请;2、社会保障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保险登记。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将材料退还给申请人,并说明原因;3被保险人达到退休年龄并全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1-20日,到申报地社会保障办公室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预审;4、乡镇社会保障办公室养老待遇资格预审合格人员相关材料报县社会保障局居民养老科,居民养老科1-资格审查于24日进行;5、县社会保障局按月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不同地方的处理方法不同。具体包括四个事项,如果申请人需要提供完整的信息,则应立即处理。信息不完整的,暂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应补充哪些信息。具体如下:申请保险(增加人员)说明1。提供信息(以下信息应附原件及A4纸复印件):①18岁以下人员:户口簿(户口簿中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和身份证(16岁以下人员未领取身份证的,不得提供)。②18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学习的学生:户口簿(户口簿中的所有成员信息均需复印)、身份证和学校颁发的学籍证明。③18岁以上城镇非从业人员:户口簿(户口簿中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明)。④生活津贴对象:户口簿、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民(村)最低生活津贴领取证书。2、处理流程:经办部门:①居住在惠城区桥西、桥东、江南、江北、龙丰、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惠城区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②居住在县、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大亚湾区澳头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当地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③居住在其他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应当到劳动保障管理所或者社会保障局办理。业务办理完成后,经办人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如果发现任何错误和遗漏,申请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进行纠正。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正确处理。业务验收时间为每月1日至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自次月起生效。社保年度为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一次性缴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下一个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应在每年6月1日至30日一次性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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