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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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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幼儿园的是否能证明他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幼儿园儿童属于未成年人,如果幼儿园“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你可以要求幼儿园承担相应责任,而幼儿园教师是在履行职务行为,承担责任的主体应为幼儿园。
主要是幼儿园责任。在幼儿园孩子交给学校,由学校监护,你们就达成了一个合同关系,幼儿园有责任保护好你的孩子。学校未做好安全保护责任。根据《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9条。所以学校要负责。只要孩子确实在幼儿园受伤就可以了赔偿我就不知道了自己算下住院要花的钱加上什么精神补偿营养费什么的如果影响今后生活还要加未来的补偿,最好先看看孩子的伤势跟幼儿园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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