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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股东及法人的要承担组织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应当在记载在股东名册,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即质押权人可以...
公司不能接受股东股权质押。但是有例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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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可以在公司股东之间进行。但是,我们需要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股权的内容和行使目的,股权可以分为自益权和共同利益权。自益权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行使的权利。自益权主要是财产权,属于股权的内容。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质押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质押记录自股东名单之日起生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基金份额和股权质押的,应当在质押登记时设立质押权。基金份额和股权质押后,除质押人与质押人协商同意外,不得转让。质押人转让基金份额和股权所得的价格,应当提前向质押人偿还债务或者存款。
不能。股权质押需要办理质押登记,在质押期间股权是不能转让的,不能转让的股权是不能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 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可以的,但需要注意: 1、如果公司成立不到2年,发起人不得用其股份出质;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用于出质的股份不得超出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并且在去职后半年内不得用其所拥有的股份出质。 2、用有限职责公司的股权出质的,以质押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为质押奏效的要件。 3、应当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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