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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成年子女一般不存在抚养问题。但如果该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尚在校就读孩子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承担其抚育费等抚养义务,对抚养权归属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生活是指婚后男女互相扶持,共担生活压力,共创美好生活的持续稳定状态。主观上,男女双方都有长期共同生活的愿望;客观上,男女双方可以互相扶持,共同履行夫妻义务和家庭义务,共同承担生活的压力和风险,共同创造和享受更美好的生活。夫妻共同生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共同住所;(2)夫妻性生活;(2)夫妻共同的精神生活主要是指基于配偶身份的相互理解和同情;(3)夫妻互助的义务;(4)夫妻共同承担的其他家庭义务。共同生活是评价夫妻婚姻关系最重要的标准,也涉及到很多法律认定,但很难证明。如何证明没有共同生活,当事人的陈述也是一种证据,没有共同生活。如果在外面租房,可以提供合同。如果和别人住在一起,可以找人作证,找物业或者居委会证明自己和别人住在一起。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证据也可以用于证明,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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