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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需要。 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实现物尽其用,民法典等规定可以为他人在自己的房屋上设立居住权。居住权原则上是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可以...
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所以被称为“恩惠行为”。这也是由居住权的性质、本质而决定了其应当是一种无须支付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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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本身是一次交易行为,交易的标的是股权,交易成功后,受让方取得相应的股权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是否需要支付对价,要看股权转让协议中就价格的约定,通常情况下对需要支付对价,相比较于原始出资金额,可以溢价、平价,也可能折价。当然,如果是无偿赠与的,则不要支付对价。如果目标公司亏损严重,也可能出现零价格转让,可视为不支付对价。
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在工程合同中约定了支付利息的这个条件的话,那么当然可以要对方的利息了,如果没有约定的话一般也是按照对方工程欠款发生时的时间开始进行计算。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一年,自承包人催告发包人给付工程价款期间届满之日起算。
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在工程合同中约定了支付利息的这个条件的话,那么当然可以要对方的利息了,如果没有约定的话一般也是按照对方工程欠款发生时的时间开始进行计算。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一年,自承包人催告发包人给付工程价款期间届满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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