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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的好处是。 (一)能及时处理公司债权债务关系; 能够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避免公司陷入破产债务纠纷; (3)申请破产的其他好处。...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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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是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公司破产成立的条件有两层意义:1。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是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无法偿还债务或继续偿还债务。偿还能力表现为:(1)公司负债超过公司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2)是指公司负债未超过公司资产,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无法调动资产偿还债务;2、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是指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公司都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损失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经人民法院批准,企业进入破产程序。
公司破产是指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公司或其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依法运用审判程序平等清偿公司的债务,消灭其民事主体资格的法律制度。 可以参考以下的程序进行公司破产: 一、破产的条件: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二、破产案件的管辖: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申请主体: 1、债务人;债务人认为应当破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2、债权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3、其他人;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四、破产应提交的材料: 1、破产申请; 2、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 3、职工安置预案 4、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五、管理人的指定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六、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七、债权人的权利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八、债权人会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15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15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九、宣告破产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破产案件首先应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分为债权人与债务人。 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管辖如下: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1、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此外,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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