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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构成介绍贿赂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内容:首先,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不是想大家所认为的那样是特殊主体;第二,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撮合的是行贿、受贿行为而有意为之;第三,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情节不严重不犯本罪。前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否则不构成介绍贿赂罪。以上就是对什么叫介绍贿赂罪,介绍贿赂罪判多少年的分析、说明,希望您对我们的回答感到满意。
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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