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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迁移户口采取的是自愿原则,如果原房主不迁移户口,相关部门是无法干涉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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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原房东未迁出户口的,当事人是不能迁入户口的(原户主与当事人不存在父母、配偶、子女关系,不能投靠入户):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当事人双方可以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原房东的户口迁出期限,对方拒绝迁出的,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只能由双方协商解决此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原则上来说,迁移户口在没有当事人及户口迁出(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出具书面的同意证明; 2、并且交验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授权委托书的前提下,是不能迁移的;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去户口迁入(出)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咨询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关于原业主户口不迁出怎么办有如下回答其实根本没有风险,他也没有居住权,即便动迁,他也享受不到任何权益!而且你凭产证和身份证以及买卖合同就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那些话也是派出所的人告诉我的!只是挂着个和自己不相关的人的户口,对你将来卖房会有影响,因为你的下家未必会接受这么个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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