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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出抚养费也有探视权,不得以减免抚养费为由,限制或剥夺另一方探望子女等权利。抚养费是不直接与孩子生活的一方承担抚养义务的表现,探视权是不...
不给抚养费还有探视权,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放弃,也就是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探望权是不和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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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与探视权是两个独立的权利,不能说因为没有支付抚养费,就剥夺对方探视子女的权利。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而探视子女则是其享有的法定权利,两种是没有什么关联的。
有。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对方付孩子抚养费,是权利的放弃;但对方的探视权属法定的,不能因此剥夺,对方仍有探视权。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抚养费与探视权并不互为条件,不支付抚养费也有权利去探望孩子,抚养孩子的一方也有权以孩子名义主张抚养费。 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不让另一方看望孩子的,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涉及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此外,如果子女已满8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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