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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
从税法角度讲,建议企业应将实收资本到账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因为如果不到账,根据税法规定,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中,实收资本未到位差额的部分借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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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后是不能撤资,诉称的“撤资”,从法律上讲,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者公司减资实现。 如果是公司减资,必须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否则不能进行减资。 如果是股权转让,则需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而且自己也不够买的,则视为同意转让,该股权可以转让给第三方。
中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实收资本应当与注册资本一致。企业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本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如果是垫资进行验资,通常在验资后就会将该资金转出,这会涉嫌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因此法律严令禁止,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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