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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
1、犯罪嫌疑人给受害者带来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可以在检察院提起公诉时附带民事赔偿诉讼。2、如果确实犯罪嫌疑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也就没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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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嫌疑人给受害者带来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可以在检察院提起公诉时附带民事赔偿诉讼。2、如果确实犯罪嫌疑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也就没有意义了。3、受刑事案件受到侵害的,国家没有补偿义务。如果生活困难的,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4、对于受害人的赔偿只能以犯罪嫌疑人的财产为限。不得由犯罪嫌疑人的其它亲属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其它亲属自愿承担的,法律是允许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所以,只要怀孕,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因此涉嫌犯罪且怀孕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如果没有无罪辩护理据,只要实际上在单位工作即可能涉嫌该罪。 如果没有无罪辩护理据,可以争取非监禁刑辩护。包括缓刑辩护。 如果已经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家属可以书面申请取保候审、也可以委托刑事辩护律师代为申请。 如果一旦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可以委托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案件,展开到看守所会见、代为申诉等具体辩护工作。因为,最终如何判决--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律师只有介入案件、展开具体辩护工作才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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