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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事故的一般处理过程分为以下七个步骤:(一)事故报告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
1、事故调查 2、事故原因分析 3、制订事故处理方案 4、事故处理 5、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工程质量事故的划分原则实际上就是指工程质量划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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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有关部分的工程施工。耍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扩大,保护现场,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并于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②监理工程师应积极协助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成立的事故调查组工作,提供有关的证据.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回避; ③总监理工程师接到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可征求建设单位意见,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并委托原设计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予以审核签认; ④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批后监督其实施处理; ⑤施工单位处理完工自检后报验结果,组织各方检查验收,必要时进行处理鉴定。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应第一时间寻找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对出现问题的地方作出补救,如果该工程已经投入使用,则应由施工单位对质量问题进行保修。但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引起工程质量事故的,相关部门应第一时间报告给上一级主管部门,寻找解决方法。
1、工程施工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书面记录、物证、照片和录像等。 2、合同文件:工程承包合同、设汁委托合同、设备与器材购销合同。 3、技术文件和档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记录、施工日志、设备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现场制作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等。 4、《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相关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质量处理程序: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出具《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原因,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3、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整理归档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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