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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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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驾驶人员遵守交通规则正常行驶,行人违章。那么,从事故责任认定方面来看,根据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可知,一方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此,行人承担全部责任。从赔偿责任角度来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行人过错造成的交通事故,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驾驶人员是无证驾驶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定违章行驶,且行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一方和行人一方共同承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可知,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因此,机动车和行人均要承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一、机动车驾驶人严重过错行为(一)违反道路通行权1法条第35条驾驶机动车违反右侧通行规定的2法条第38条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3法条第38条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4法条第36条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内行驶的5法条第36条驾驶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6省条第31条第2款未设置导向标志、标线的路口,左转弯机动车未按规定提前驶入最左侧的车道转弯或右转弯机动车未按规定提前驶入最右侧车道转弯7国条第51条驾驶机动车通过有路口时,不按导向车道的标志指示通行的8法条第45条第1款驾驶机动车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的两侧穿插或超越行驶的9国条第82条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的10国条第82条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1国条第82条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上行驶的(二)违反道路先行权12国条第52条驾驶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13国条第52条驾驶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的路口,未停车瞭望,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14国条第51条、第52条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或方向指示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15国条第51条、第52条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或方向指示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16国条第51条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17国条第44条第2款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行驶的18省条第31条第1款驾驶车辆驶入、驶出道路或者借道通行,未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优先通行19国条第49条第2款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20国条第79条第1款驾驶机动车从匝道进入高速公路时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21国条第48条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22国条第48条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的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23法条第53条第1款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的24法条第54条第1款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25省条第33条第2款驾驶机动车遇喷涂“校车”并载有学生的车辆,未按规定让行的26国条第70条第2款驾驶机动车未减速让行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借用相邻机动车道的非机动车的27法条第47条第1款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28法条第47条第2款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29省条第33条第1款驾驶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老年人、儿童、孕妇、抱婴者以及持盲杖的盲人、行走不便的残疾人横过道路,未按规定停车让行的30国条第67条驾驶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未避让行人的31省条第40条道路维修、养护以及环卫部门的作业人员在道路上作业时,车辆未减速避让(三)违反安全原则32法条第43条遇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或与对面来车有会车的可能时超车的33法条第43条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34法条第43条在铁路道口、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地点超车的35国条第47条超车后未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安全距离驶回原车道的36国条第47条从前车右侧超车的37省条第31条第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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