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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六十四条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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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三)第三阶段:阶段这一阶段进入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起草;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性的情况下,双方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可以协商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意见不一致,则选择诉讼法提出离婚。被起诉离婚后,一般法院会先电话联系被告,然后让被告签收传票应诉,在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签收传票时要记得拿一份原告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如果不同意离婚,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向法官提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有力证据,法官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如果同意离婚,原告提出的夫妻财产、共同债务、孩子的监护权、监护权等问题不同意,就需要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一)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以及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三)女方按照计划生育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若是一审法院判决夫妻不准离婚的话,那么在15日之内,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不过要是二审法院判决夫妻不准离婚的话,则由于此时判决自作出之日生效,这样的情况下就不能在上诉。小编需要提醒各位,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切记不可很快与他人登记结婚,否则容易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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