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营业执照变更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该合伙企业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经依法登记,领取《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主要经营场所;(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四)经营范围;(五)合伙企业类型;(六)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国家(地区)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外国企业、中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外国企业、中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以下简称委派代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2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3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