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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破产债权的含义应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破产债权确认包括整个破产债权确认过程,是指债权人通过破产程序向有权主体(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有权主...
破产债权是指在企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财产请求权,依法申报确认破产人,并取得破产财产公平清偿。有五个特点: 一、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 二是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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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的构成要素有:1、破产债权是破产公告前成立的债权。2、破产债权是不享有优先偿还权的债权。3、破产债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债权。4、破产债权是不能按破产程序行使的债权。
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 1、无担保债权。 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需要了结某些事项而决定继续加工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无担保债权,但是属于优先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 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样一来,这种优先债权就演变成无担保的债权。 3、担保差额债权。 担保差额债权是指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物的价款不足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对此担保差额债权,其不足清偿部分,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一般应将差额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处理。
企业破产债权: 1、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 3、虽然有财产担保,但担保价格低于债权金额,未偿债权等; 4、债务人的担保人可以依法追偿债务人,而不是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费用,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无需申报,经管理人应当在调查后列出名单并公布。员工对名单记录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经理不更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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