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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
一级伤残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2、意识消失;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4、完全丧失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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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等级鉴定的具体标准:一级是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无法补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者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自理障碍;二级是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功能障碍或并发症严重,有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自理障碍;其他。
伤残等级确定,执行2006年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该标准是目前执行的最新有效标准。 标准共分10级。主要是根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及护理依赖等方面将工伤、职业病伤残程度进行分级。每一个级别都有详细的器官或功能等等损害、障碍及依赖程度的划分标准及依据。 符合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10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 1、划分依据: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2、10级伤残鉴定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c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 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 2)足背植皮面积100c2;(1 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 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 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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