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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提交相关资料,并申报扣缴(纳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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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价款的;(二)已签订生效的;(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个人股权转让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实际上就是指个人股东因股权转让的获利金额,或者说只有在溢价转让的情况下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股权转让是平价转让或折价转让则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另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5款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因此,个人股东在股权溢价转让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股权转让收入-投资成本-转让费用)*2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 综上,股权转让不交个税,只能是平价或折价转让。
要解决个人股权转让如何交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amp;lt;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amp;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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