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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
检察院给以不予批捕的取保候审,只能证明检察院认为没有逮捕的必要。与是否会被关押没有必然的关系。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处三年一下午有期徒刑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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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并不影响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但也存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予以解除后撤销案件的情况。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依法取保候审。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就是可能还是要接受审判的,可能构成犯罪。此种情况千万不能大意。
取保候审后检察院批捕情形是: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未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 (四)干扰证人作证; (五)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在取保候审期间,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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