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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商铺拆迁补偿计算方式如下:一是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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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拆迁资产的补偿,包括对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2、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的补偿; 3、装修费用的补偿; 4、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据此,你可依法主张房屋拆迁补偿、拆迁安置补偿以及因拆迁所造成的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等。
工厂拆迁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费用,给予补偿: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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