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检察院批捕可以不提审犯罪嫌疑人,有以下情形的应当提审: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
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嫌疑人对检察院批准逮捕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2、申诉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3、但该项权利缺乏缺乏实质程序保障,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对已作出的批准逮捕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原批准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这属于办案机关自我纠错的程序,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一旦做出批准逮捕决定,很难做出自我否定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收到通知后应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情况。需要继续调查,满足等待审查、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等待审查或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申请批捕的案件进行审批后,应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捕或不批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但必须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讨论。上级人民检察院应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决定,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9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