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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意见》第十六条规定: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这个和做爱时间没多大关系吧?年轻女性在排卵日,精子在阴道口都可能怀孕。不想生的人外射都不一定保险。想快点生的,男方在前五六天就要开始累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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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清楚的是,要如何要求呢?是不是需要举证,证明他没有抚养过我朋友及小孩可以么?一切生活用品及来源都是我朋友自理,倒是可以拿购物发票之类证明。但是我朋友也拿不到他和他前女友在一起的证据。之前是都有短信的。并且也接到过他前女友的电话,电话内容我不知道。后来不在一起住了,就不知道怎么做了。
未婚先孕抚养权的判定:《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办理即由哪一方抚养,应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生活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b、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c、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同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妻子怀孕丈夫不可以提起诉讼离婚的。我国民法典有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离婚并非绝对不允许,如果女方有重大错误,或因婚后与人通奸怀孕,或者分娩期间与人乱搞两性关系等,人民法院查明属实,可以受理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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