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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章程; (二...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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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答;申请成立一家网吧,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和章程;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资金信用证明; (四)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 (五)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风险提示: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行业自律。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附件: 1、申请书(载明申请人、地址、从业人员数量、技术人员数量、检尺人员数量、规模、产品品种、设备设施等); 2、四川省木竹材经营加工申请表;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名通知书; 4、原料来源保障说明; 5、新建扩建年消耗林木资源5万立方米以上的加工企业应提交有森林资源调查资质的单位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应进行环境评估的要提交环境评估报告; 8、土地、房屋使用证明。 9、木竹材经营加工承诺书; 10、金牛区木竹材经营加工单位木材运进运出登记卡; 11、法定代表人或持证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三)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四)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五)业务发展报告; (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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