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建立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开举报和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接受社会监督。...
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停业、终止经营的,应当向各市州、县(市、区)客运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经营场所的,应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交优先的原则,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资金、用地、设施建设、交通管理等方面建立保障体系,确立公共汽车客运在城市公共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并促进出租汽车客运与其他客运方式协调有序发展。
未收取有偿使用费或者权属有争议的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经营权不得转让。
公共汽车客运站点以地名、街道名、历史文化景点或者公共服务机构等名称命名,由各市州、县(市、区)客运管理机构确定。不同线路的同一站点应当使用同一站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66人已浏览
1,015人已浏览
742人已浏览
1,0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