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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收养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司法公证可以办法收养公证吗填写公证申请表,不得委托他人办理。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一寸照片若干张 2、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有无抚养能力、本人经济状况,以及不虐待、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该申请书应在所在单位进行盖章确认
收养的办理程序: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授理机关进行处理。
第一步要办的就是找个靠谱的公证处。公证处需要一份有公章的证明才可以给你开公证。格式一般是这样的:兹证明申请人,性别,年月日生,现住在.其父亲是。其母亲是。然后右下角是开公章的单位署名和年月日,以及公章红印。一般情况下,只要有出生时医院的证明或者独生子女证就可以了。但是鉴于两个都没有。那就要具体和公证处协商了。具体咨询公证处。会有专人告诉各个公证需要什么。其实公证处只要有个正规的公章承认,就可以开公证。解决方案: 1.多走几个厦门的公证处,和他们说明情况。 2.请他们允许父母单位或者学校的公章做公证。 3.协调好后开好证明去做公证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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