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著作权法》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十七)项规...
1、著作权的期限的限制有: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有领域。这也是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这一法律特征的体现。著作权保护期是著作权制度的重要内容。著作权法律制度一方面要保护著作权人尤其是作者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鼓励作品的创作;另一方面要满足社会公众的精神需求。因此,从法律上直接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平衡两个方面的要求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著作权制度建立的出发点。
1、著作权限制有以下三种情况:合理使用;强制许可;法定许可。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限制著作权权利行使范围,就是对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权规定一些例外。在例外情况下,对著作权人作品的使用不受其专有权利的限制,也不构成侵权。关于权利行使范围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指由法律规定,他人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支付报酬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世界各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条件不同,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理使用包括以下情况: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以个人使用为目的而使用) 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作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⑤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⑥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⑦国家机关为了立法、司法、执法的目的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⑧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⑨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收费用,也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⑩对设置或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8人已浏览
751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