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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男女双方共同向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填写《离婚登记申请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字或...
不能。需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异地无法办理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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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民政局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是协议离婚,不是本地户口不能异地离婚,因为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如果是诉讼离婚,符合条件的,可以异地起诉离婚。
双方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如果双方是乡镇户口的,可以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另外,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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