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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惠及残疾人的公共服务性收费减免政策。公共服务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设置便利设施,方便残疾人享受社会...
各地标准不一样的,建议致电12333询问当地标准。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关于社会保障的部分内容第四十六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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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残疾证最新政策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残疾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1、企业全年无收入,对于残联基金没有减免政策,因为残联基金是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与企业收入无关。2、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3、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上海市为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4、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5、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根据法律规定,残疾人的所得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而不是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残疾人仍要缴纳一部分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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