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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想离婚,你不想离,那么对方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起诉离婚,并且对方需要证明你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
想单方面申请离婚的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首先当事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同时提交起诉状、原告身份证明材料、证据材料。 之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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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两种方式能够选择,一是经过商量就小孩的抚养、财产的分配、债权债务的处置等达到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两方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共有到任何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解决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商量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商量,坚决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能够自己写,也能够找律师代写,或者在法院诉讼服务处的指导下自己写)、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小孩的户口或者出世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碎、证明隶属夫妻共有财产的房屋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诉讼到另一方寓居地法院,要求法院裁判离婚并解决小孩的抚养问题以及分配夫妻共有财产。法院将对夫妻两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由、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两方的感情可否确已破碎,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裁判。
离婚时想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的,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来实现,但是不得损害子女的健康。如果双方没有办法协商一致的或者归一方抚养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法院会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判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如果对方想离婚,你不想离,那么对方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起诉离婚,并且对方需要证明你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时,对方一次性把婚离掉的可能性才大。若是证明不了,对方可能需要经过二次对你起诉离婚才能把婚离掉。如果你也同意离婚,那么尽量与对方协议离婚,这样就可以避免漫长的诉讼程序,只要双方把孩子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协商处理好即可,然后拿着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具体的怎么分割,双方各自分多少得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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