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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且不具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另一方面,债权必须在债务人的处分...
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且不具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另一方面,债权必须在债务人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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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有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无偿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且债务人的该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1、撤销权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中关于撤销权的规定,如果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撤销林权证起诉状范本可以根据第八条土地改革后至林权争议发生时,下列证据可以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参考依据: (1)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时,该单位的总体设计书所确定的经营管理范围及附图; (2)土地改革、合作化时期有关林木、林地权属的其他凭证; (3)能够准确反映林木、林地经营管理状况的有关凭证; (4)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能够确定林木、林地权属的其他凭证。 第九条土地改革前有关林木、林地权属的凭证,不得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或者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土地改革后营造的林木,按照“谁造林、谁管护、权属归谁所有”的原则确定其权属,但明知林地权属有争议而抢造的林木或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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