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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
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过了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到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的,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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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后的三十天内,也就是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如果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离婚冷静期界限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当事人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没有申请领取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双方是不可以领取到离婚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2、如果起诉方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调解无效之后会判决准予离婚。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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