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4、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第五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
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条件是: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适应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的固定办公用房;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营运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有4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和2名以上专职会计人员。
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需要的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不少于十五平方米的固定服务场所; 3、注册资金不少于三十万元,仅从事咨询业务的,注册资金不少于十万元; 4、有房地产中介服务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还应当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3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3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