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
夫妻一方犯错导致离婚时,财产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情况属于一般过错,那么可以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来确定。如果情况属于我国《民法典》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财产的分割相对复杂,一般而言,应该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男女平等;(2)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3)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4)夫妻之间的财产协议效力优先;(5)照顾无过错方;(6)照顾付出较多方。离婚财产的具体分配,非常重要的环节是对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司法实践,在划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时,需注意一些问题:(1)除非当事人有约定,或在继承、受赠时,被指定由一方继承或受赠,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外,夫妻双方“从登记结婚时起,到离婚生效或一方死亡时止”,取得的合法财产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而言包括: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及购置的财产;一方或双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如稿酬等;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入;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如借给他人的资金、购买的各种债券等;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如一方或双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一方或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2)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情形,包括: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如个人的义务、化妆品等;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军人的回乡生产补助费等。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这也就意味着,在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任何一方都有权做出决定,而在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时,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如果对于外人而言,有理由相信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的处理达成了一致意见,而与之发生财产关系时,夫妻任何一方不得以“自己不知道”或“自己不同意”为理由反对。此外,当夫妻双方就某项财产内容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有争议,难以确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应当就主张内容进行举证,如果不能举证,或所举证据不能有效证明其主张时,将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7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26人已浏览
5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